【公告】115學年度第2場「實驗(習)場所環境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名單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46條(附件2) 規定辦理,另依本校「工作場所違反環安衛規定後續處置要點」第5及第6點(附件3)規定未參加實驗室環境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研究生及專題生不得進入實驗室作業且將違規記點。
二、本中心業於115年9月19日(星期六)及10月16日(星期五)辦理第1及第2場115學年「實驗(習)場所環境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檢附貴單位參加第2場環安教育訓練測驗合格名單(附件4),合格者可至本校環安中心「能資源及環境管理系統」(http://envi-safety.nsysu.edu.tw/Front/Login.aspx)自行下載結業證明書。
三、為讓115學年實驗(習)場所新進研究生及專題生皆能完成環安教育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明書,請貴單位協助調查115學年實驗(習)場所新進研究生及專題生尚未參加環安教育訓練之名單並填寫至調查資料表(附件1),於115年11月6日(星期五)前回覆本中心,本中心將於115年11月11日(星期三)13:40至19:20加開最後一場線上環境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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