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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新訂「國立中山大學圖書館閱覽規則」及「國立中山大學圖書館圖書資料借閱規則」

說明 : 
一、旨揭法規業經本校114年10月29日第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5次及114年12月3日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7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
二、本次法規修訂重點如下:
      (一)增加專任教師、研究員及研究生借閱冊數及各類讀者預約冊數(詳見圖書資料借閱規則附表)。
      (二)無人預約且未逾期之借出館藏續借時間與次數不限,惟總借期受各身分最長借閱期限限制,並搭配預約催還機制,兼顧讀者需求與資源流通效率。
      (三)遺失館藏以現金賠償者,賠償金額由原定價五倍,修正為依物價指數換算後之二倍金額計算。
      (四)新增佔位行為規範,若讀者離席逾三十分鐘經認定為佔位,本館得逕行移置其物品且不負保管之責。
      (五)修改違規記點停止入館與借閱權益,本校讀者違規記點累計達三點(含)以上者,停止其入館及借閱權益三個月;校外讀者違規累計達三點(含)以上者,永久禁止入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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