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同學留意選課相關期限及規定,謝謝。
網址:https://oaa.nsysu.edu.tw/p/406-1003-355714,r701.php?Lang=zh-tw
路徑:教務處首頁→課務最新消息
Web Address: https://oaa.nsysu.edu.tw/var/file/3/1003/img/1296/selection_rule.pdf
Path: Course Selection System homepage (https://selcrs.nsysu.edu.tw/smain.asp?eng=1 ) → Regulations → Notice of course selection
另外,關於棄選的範例:
Q:小寶為大學部大三生於選課期間申請減修到9學分,異常處理結束後總修課學分數為16,請問小寶期中棄選是否可以棄選一門3學分的課程?
A:棄選後之總修課學分數不得低於學則修課規定下限:大一至大三不得少於 15 學分;大四不得少於 9 學分,延修生至少應修習一科目,且棄選科目至多2科。
小寶為大三生,依規定棄選後之總修課學分數不得少於15學分,因此小寶於期中棄選階段不能棄選3學分的課程,至多只能棄選1學分的課程。